?淘宝天天工厂管理规范是什么?:
为了可以更好的规范工厂、供货商或者是推广者等人员在天天工厂上面入驻或者是退出,也制定了淘宝天天工厂管理规范,下面就来给各位卖家们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淘宝天天工厂中工厂、供应商、推广者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平台正常运营秩序,根据《淘宝天天工厂工厂入驻协议》、《淘宝天天工厂供应商入驻协议》、《淘宝天天工厂推广者入驻协议》、《淘宝规则》和《天猫规则》等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范用于规范工厂、供应商、推广者和其他用户(统称为淘宝天天工厂用户)入驻和退出淘宝天天工厂平台,在淘宝天天工厂平台的经营活动及其后果。淘宝天天工厂用户均应遵守《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尚无规定或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诚信承诺】淘宝天天工厂用户在淘宝天天工厂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自身品质和信誉,给客户和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共同将淘宝天天工厂建设成为公开透明、公正文明、秩序良好的平台。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淘宝天天工厂:指淘宝旗下为用户提供供应链管理和商品推广等服务的平台。天天工厂域名为: craftsman.taobao.com。
第五条 工厂:指具有一定厂房、设备、人员规模的生产型企业,为向供应商提供货品的渠道来源。
第六条
供应商:是指通过天天工厂向推广者提供商品信息的商家,如供应商是品牌商的,即持有自有品牌或品牌权利人的授权文件,其品牌商标须为r或tm状态)
第七条
推广者:指在阿里妈妈事先允许的淘宝网、天猫、手淘等站内特定区域,使用淘宝客推广软件为商品等提供推广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现有站内淘宝客推广软件如:淘宝达人、随便逛逛。
第八条 支付宝服务:指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向您提供的“支付宝”软件服务系统及附随为您提供的代收代付服务。
第九条 数字化改造:指通过专用设备,将工厂生产数据采集、提取、并线上可见的改造过程。
其他本规则及附录一所使用的各术语和图示的定义(如涉及),应参见淘宝规则频道、天猫规则频道的相关解释。
第三章 入 驻
第一节 工厂入驻
第十条 【基本入驻条件】工厂入驻淘宝天天工厂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淘宝天天工厂工厂入驻协议》的规定;
(二)已注册为淘宝会员
(三)具有一定厂房、设备、人员规模,开发模具多,流水线完整的生产型企业
(四)自身已完成生产数据线上化,或愿意配合淘宝天天工厂平台,完成生产数据线上化改造
第十一条
【审核内容】申请人通过淘宝天天工厂系统线上提交申请资料后,淘宝天天工厂将对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结合产品是否具有性价比、申请人综合实力、生产规模、产品丰富度、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审核通过。
第十二条
【审核期限】淘宝天天工厂将自申请资料交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核完毕后通过旺旺、站内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审核结果,如果审核未通过将同时答复审核未通过的原因。
第十三条 【入驻操作】工厂通过淘宝天天工厂审核后,可在审核通过之日起登陆淘宝天天工厂进行相关操作,包括基本信息录入、工厂合作供应商绑定等。
第二节 供应商入驻
第十四条 【基本入驻条件】供应商入驻淘宝天天工厂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淘宝天天工厂供应商入驻协议》的规定;
(二)已注册为淘宝会员,且拥有一个可正常交易的天猫或淘宝店铺
(三)供应商入驻当前dsr三项指标均≥4.6
(四)要求供应商当前在线宝贝数量≥5
(五)供应商必须出示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工厂所有证明等文件
(六)若供应商选择品牌商,还必须出示以下资料: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七)供应商店铺当前在线商品数≥70%为同一一级类目
(八)入驻成功后,不得将您的供应商身份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
(九)至申请入驻时,该淘宝会员无《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中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扣分
第十五条
【审核内容】申请人通过淘宝天天工厂系统线上提交申请资料后,淘宝天天工厂将对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结合产品是否具有性价比、申请人综合实力、运营能力、服务能力、销售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审核通过。
第十六条
【审核期限】淘宝天天工厂将自申请资料交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核完毕后通过淘宝天天工厂后台、旺旺等方式答复审核结果,如果审核未通过将同时答复审核未通过的原因。
第十七条 【入驻操作】供应商通过淘宝天天工厂审核后,可在审核通过之日起登陆淘宝天天工厂进行相关操作,包括基本信息录入、商品发布、商品推广等。第三节
推广者入驻
第十八条 【基本入驻条件】推广者-天天主播角色入驻淘宝天天工厂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天天主播必须为已入驻阿里创作平台的微淘号(入驻链接:
https://we.taobao.com/account/apply/entry/typeselect)且拥有直播权限。
(二)要求累计粉丝数≥10000
(三)要求微淘号等级≥l3
(四)要求最近30天单场直播引导订单数在同领域达人中具有竞争力
第十九条【基本入驻条件】推广者-其他角色入驻淘宝天天工厂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使用微博/微信/或其他第三方内容平台的媒体/自媒体/网站 app 作为主要推广渠道
(二)站外活跃粉丝≥100000
(三)有原创内容持续更新或最近半年有运营推广节奏
(四)具备商业合作价值,过往推广案例在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
第四章 经 营
第一节 产品/商品发布
第二十条 供应商在淘宝天天工厂发布产品信息时,须遵守《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关于发布商品或信息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发布来源】供应商成功入驻淘宝天天工厂后,发布的产品或信息必须是其自有工厂或委托代生产工厂生产的产品。
(二) 【发布方式】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发布产品:
若已注册淘宝店铺或天猫店铺,将其店铺中产品导入报名至淘宝天天工厂。
(三) 【发布类型】
1、 供应商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其相关规则禁止发布的产品或信息。
2、 供应商不得在淘宝天天工厂任何类目下,发布非自有工厂或委托代生产工厂的生产产品或信息。
3、 供应商不得在淘宝天天工厂发布二手或闲置产品、被淘宝监管中的产品,且不得以拍卖、自动发货形式发布产品或信息。
4、 供应商不得发布淘宝天天工厂自身管理要求禁止发布的产品或信息,包括本管理规范第十五条所列类目相关产品或信息。
5、 供应商不得发布《淘宝天天工厂违规情形处理一览表》中的相关产品或信息。
第二节 代销关系
第二十一条 【推广关系建立】
(一)推广者在线邀请并经供应商同意后,则双方正式确立推广合作关系(下称“推广关系”)。推广关系确立后,推广者可在供应商授权范围内下载产品信息,如邀请在七天内未被供应商处理,淘宝天天工厂系统将自动按审批超时处理,该邀请将自动作废。推广者须重新发出合作邀请。
(二)入驻淘宝天天工厂后,每家供应商可与多个推广者建立推广关系,为确保推广商品的丰富度,同一个供应商的同一个商品同时确立的推广最关系数量不超过五百个。
第二十二条 【推广关系终止】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供应商与推广者之间的推广关系将终止:
(一)供应商与推广者通过自行协商终止推广关系,并下架、删除商品等;
(二)推广者因符合本规范第三十八条清退条件被淘宝天天工厂清退的,该推广者与所有对应供应商的代销关系将自动终止。
推广关系终止后,供应商应配合完成通过推广者渠道产生的未完成的交易订单及其尊龙ag旗舰厅官网官方入口的售后服务。
第五章 市场管理
第二十三条【品质抽检】淘宝天天工厂允许天猫、淘宝对供应商产品进行抽检,对存在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据本管理规范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曝光处理】针对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产品,淘宝天天工厂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下架产品、删除产品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情形特别严重,对相关供应商采取账号限权,直至清退账户。
第二十五条【其他情形】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短期内大量引发或持续引发消费者维权等),针对相应产品或供应商,淘宝天天工厂有权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下架产品、删除产品等处理措施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情形特别严重,采取账号限权,直至清退账户。
第六章 违规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违规处理措施】根据供应商违规情形的严重程度,淘宝天天工厂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
(一)限制权限七天、十四天,限制权限期内供应商无法使用推广功能,且不能报名新产品,并在淘宝天天特卖前台屏蔽;
(二)在淘宝天天工厂内删除相关产品;
(三)限制指定类目的产品报名
(四)淘宝天天工厂官方论坛尊龙ag旗舰厅尊龙ag旗舰厅官网官方入口官网官方入口首页公示;
(五)限制参与淘宝天天工厂营销活动;
(六)终止供应商与部分或全部推广者的合作关系;
(七)永久清退出淘宝天天工厂。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违规处理方式】淘宝天天工厂对供应商进行独立的违规分数统计(独立于《淘宝规则》、《天猫规则》的违规处理扣分),并对供应商的违规行为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一)供应商违规每扣十二分即被限制权限三十天 ;
(二)供应商违规扣分累计二十四分的,限制权限六十天,并在淘宝天天工厂官方论坛公示
(三)供应商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供应商将被永久清退出淘宝天天工厂,并在淘宝天天工厂官方论坛公示
供应商的违规扣分在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
第二十八条
【供应商违规情形与处理】在供应商出现违规情形后,淘宝天天工厂经最终认定属实,将按照附录一《淘宝天天工厂违规情形处理一览表》进行处理。推广者在天猫/淘宝被处罚的,淘宝天天工厂有权对推广者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追溯处理。淘宝天天工厂处理后,不免除供应商根据《淘宝规则》应承担的违规处理。因违规被处理的供应商,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二十九条 【推广者违规情形与处理】淘宝将依据《阿里妈妈推广者规范》、《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判定推广者违规并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责任分担】供应商和推广者分别授权淘宝天天工厂对其违规行为的责任承担进行独立判断,届时供应商和推广者应按照淘宝天天工厂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供应商与推广者之间的责任分担及各自违约责任可依照供应商与推广者双方达成的相关约定,但相关约定与《淘宝天天工厂供应商入驻协议》、《淘宝天天工厂推广者入驻协议》、或者供应商、推广者与淘宝天天工厂签订的其它协议内容相冲突的,以供应商、推广者与淘宝天天工厂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第七章 退 出
第三十一条 【主动退出】工厂、供应商、推广者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协商终止合作关系,并退出淘宝天天工厂。
第三十二条 【工厂清退】工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淘宝天天工厂有权将其清退出淘宝天天工厂。
工厂因入驻提交素材等相关资质造假被清退的,永久不得重新入驻
工厂生产产品为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产品,且短期内大量引发或持续引发消费者维权的,永久不得重新入驻
工厂将自身生产数据采集、提取、并线上可见的改造过程中存在刻意捏造数据、弄虚作假的,永久不得重新入驻
第三十三条【工厂退出再入驻】
工厂自主申请退出或被淘宝天天工厂审核不通过的,符合入驻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第三十四条
【供应商清退】供应商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淘宝天天工厂有权将其清退出淘宝天天工厂。供应商被清退后,淘宝天天工厂将删除其在淘宝天天工厂的产品信息,同时该供应商与所有对应推广者的推广关系将自动终止。
1、供应商若因相关入驻协议已终止,或者出现附录一《天天工厂违规情形处理一览表》中
应被清退的情形或供应商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到四十八分的,淘宝天天工厂有权将其清退出淘宝天天工厂。
2、供应商因入驻提交素材等相关资质造假被清退的,永久不得重新入驻;
第三十五条 【供应商退出再入驻】自主申请退出或被淘宝天天工厂审核不通过的,符合入驻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第三十六条 【推广者清退】推广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淘宝天天工厂有权将其清退出淘宝天天工厂:
(一)推广者存在《阿里妈妈推广者规范》、《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扣分;
(二)推广者违规使用未正式确立推广合作关系的供应商信息或产品。
(三)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淘宝规则、天猫规则或淘宝天天工厂市场管控措施的。
第三十七条 【推广者退出再入驻】推广者自主申请退出或被淘宝天天工厂审核不通过的,符合入驻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规范自2018_年12_月13_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淘宝天天工厂有权随时变更本规范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淘宝天天工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淘宝天天工厂相关服务。
淘宝天天工厂有权对淘宝天天工厂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淘宝天天工厂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修订之日前的,适用《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之前的淘宝天天工厂管理规范;发生在本规范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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